向养只小狗和女儿作伴,养狗的朋友进来推荐下什么品种,适合和小朋友作伴的狗狗
网友:游客 时间:2023-02-10 17:42:35
提问内容:今天宝贝快好宠物网给各位分享什么狗适合杭州养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向养只小狗和女儿作伴,养狗的朋友进来推荐下什么品种(适合和小朋友作伴的狗狗)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
最佳回答:
今天宝贝快好宠物网给各位分享什么狗适合杭州养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向养只小狗和女儿作伴,养狗的朋友进来推荐下什么品种(适合和小朋友作伴的狗狗)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向养只小狗和女儿作伴,养狗的朋友进来推荐下什么品种
金毛 1.金毛性格好,特别聪明,比较老实,不是特别捣乱,是省心的家庭大型宠物犬.不适合做看门的,对谁都特别友善,甚至是坏人. 2.狗狗很大,在家空间够不,狗狗有味道,而且狗狗不能经常洗澡,所以有时候要忍受他的味道.还有金毛每年换毛的时候比较麻烦! 3.需要大量运动,如果你没有时间陪它的话对它们也是一种折磨! 萨摩耶 1.性格复杂。友好、聪明、服从,但有时可能赌气和倔强。它统治欲望强、注意力高、敏感、天性温和。爱向人吠叫。 2.对儿童友好,但也许设法控制其它狗。它们有一种很强的狩猎天性因此会追逐其它动物。它们需要及早被训练与您的其它宠物相处。 3.过多的梳整可能危害到内层毛。在换毛季节,要用金属梳子松落的毛发。 4.训练要富有挑战性,需要及早开始。问题的关键是,萨莫耶德犬对要求多次做同样任务和破坏任何东西感到乏味。对狗大叫、呵斥或对它粗暴不会得到狗的尊敬,实际上它将导致相反作用。这种犬需要把你看做是权威和朋友。它必须在年幼的时候就进行训练。 5.萨莫耶德犬需要大量锻炼。每天三次短时间散步不能满足运动量需要。要进行长时间散步或在你身边一同骑车或跑步。它们喜欢自由漫步,所以最好在院子周围安上篱笆。
杭州下城区可以养拉布拉多吗
可以的,拉布拉多不是禁养犬。 但必须办理养犬许可证。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犬。 有本市常住或暂住户口、独户居室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在重点限养区内需要饲养 小型观赏犬的,在一般限养区内需要养犬的,须凭居(村)委会证明材料,并经所在地街道办 事处(乡镇**)审核同意后,报犬类主管部门批准。
新手,该养什么便宜又聪明可爱的小型犬?
500元以下,好养又好看的。 1,小银狐——该犬活泼好动,对疾病的免疫力较好,不爱生病,贪吃,和主人亲近,喜欢玩耍,小杏核眼长睫毛,双眼皮(是视觉上极像,但狗狗没有双眼皮)模样很俊俏可爱;缺点,换毛季掉毛很厉害(一般狗狗都这样,尤其长毛犬),太淘气,顽皮,有点运动神经质。 2,京巴(又名狮子狗,北京犬)——这种犬,聪明及其通人性,温顺又可爱,不太爱运动,短短的四肢,圆圆的小脸很是惹人怜爱,喜欢粘着主人。缺点由于京巴鼻腔短容易患上呼吸道疾病,而且进入老年后,还容易患上脊椎病,严重的会瘫痪。所以说,狗狗从小的补钙很重要,这样可以预防狗狗将来的骨科疾病。 3,博美串——杂交犬比纯种犬更易饲养,他们对各种疾病有很好的抵抗力,小博美也是很活泼的犬类,四肢较短,尾巴呈菊花状向背部翻起,眼睛又大又圆很有神,真是可爱到极致。缺点爱嫉妒,记仇,在换毛季的时候也是脱毛厉害。到时候家里要时常打理。 因为你是初养狗狗,你给的价格,我就先给你推荐这些,比较好饲养品相也好点的。最重要的是买的时候一定是健康的狗狗,买回病犬,小狗再可爱对疾病再有抵抗力饲养成活率也会极低。
我想免费领养一只杭州的宠物狗
去动物救助站。
杭州可以养土狗吗
可以养的` 但是要去办证和注射疫苗哦~ 杭州市区是不可以养大型犬的` 听LZ的说法应该不算大型犬把`
宝贝快好(www.bbwell.cn)推荐其他用户看过的宠物知识:
金毛狗狗,在杭州市区可以养么
可以的 金毛不限养的,市区养的话定时打疫苗 办理狗证就可以了。一般狗狗都是45日龄以上,带回家一周以上,吃喝大小便和精神状况都正常才能打疫苗,防病的疫苗都是首免打三次,加上一针狂犬疫苗,以后每年每种都要接种一次,相对之前接种提前一个月接种,也就是每十一个月一次。疫苗接种前后一周可以吃点肠胃宝,调节肠胃,减少狗狗的应激反应,提高免疫力,接种疫苗更安全。
杭州怎么养中大型犬啊???在哪里可以养啊????
到相关部门办理许可证,卫生措施一个不能少
杭州市区可以养土狗吗?
你问的这个问题, 杭州没有禁止养中华田园犬(土狗) 只是规定大型狗不能养, 所以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放心好了。
杭州可以养哈士奇吗
可以,,,,,,,,,,,,,,,,,,
关于杭州养狗的规定
首先 过来的人是谁 你没确定他的身份。很有可能是骗子、 看你外地来的 故意敲你、 至于后来那批人 语法就有错 怎么可能当你的面说把狗狗安乐死? 如果第一个人是真的执法人员 那么第2批人就不可以罚你 不存在 一个事件罚2次的、 杭州养狗的规定是 大狗不准养、、、只准养小型的 。而且必须打过疫苗的、必须有证的、 如果你没证件 把狗狗带出来 不是说你抱着就不算。也算无证养狗、 还有杭州养狗规定不是指针对杭州人 而是杭州地管辖区内的狗狗。 很有可能罚你的是城管 那就不是假的 杭州城管现在实行街道制 每条街都很多巡逻的、 所以建议你下次来杭州 最好把狗狗放家里 让别人带养几天、 不然办个证就没事。 不然 那就不好说咯、、下面我把杭州养狗条例发给你看看: 注:本篇法规已被《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等两件地方性法规个别条款的决定>的决定》(发布日期:1997年9月1日 实施日期:1997年9月1日)修改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的决定 (1995年9月28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组织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杭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进行了审议,决定予以批准,由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 (批准文本)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保障公民的人身健康和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市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市对养犬实行严格控制、严格管理、禁限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杭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是犬类管理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犬类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犬类的饲养、养殖、销售、诊疗等许可证的审批、核发,违章养犬的处理和狂犬、野犬的捕杀。 公安部门负责烈性犬、大型犬饲养的初审工作,处理犬类管理中的治安事件。 农业部门负责兽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犬只的防疫、检疫,犬类免疫证的核发,狂犬病等犬类疫情的监测,以及犬类诊疗所的监管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供应、接种,狂犬病人的诊治以及监测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犬类经营活动的管理。 第五条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在干部、职工、居民、村民和学生中开展宣传教育,自觉遵守本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限制养犬工作。 对非法养犬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犬类主管部门举报。 第六条 市区的城区为重点限制养犬地区(简称重点限养区),市区的农村为一般限制养犬地区(简称一般限养区)。 重点限养区与一般限养区的具体划分,由市人民**确定。 第七条 严格实行养犬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犬。 第八条 重点限养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禁止从事犬类的养殖、销售活动。 重点安全保卫单位或科研单位因护卫、科研需要确需养犬的,须凭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经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和区市容环卫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犬类主管部门批准。 有本市常住户口、独户居室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在重点限养区内需要饲养小型观赏犬的,在一般限养区内需要养犬的,须凭居(村)委会证明材料,经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和区市容环卫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犬类主管部门批准。 在本市居住的境外人员需要饲养小型观赏犬的,应向犬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犬类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从境外携带犬只进入本市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 许可饲养的小型观赏犬的品种和大小,由犬类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公布。 经批准个人养犬的户只准养一只。 第九条 犬类主管部门应自接到养犬申请报告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养的决定。 对符合准养条件的,发给《犬类准购证明》。申请人按规定购犬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凭有效的《犬类免疫证》携犬到犬类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注册验审手续。犬类主管部门在7日内核发《养犬许可证》和犬牌。对不符合条件的,给予答复,并说明理由。 在本规定实施前饲养的犬只,必须在本规定实施之日起1个月内按前款规定办理登记、注册验审手续。逾期不办理登记、注册验审手续的,按非法养犬处理。 《养犬许可证》每年注册1次。 第十条 经批准养犬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缴纳登记费和注册验审费。 在重点限养区内饲养小型观赏犬,每只登记费为5000元,以后每年注册验审费为1000元。在本规定实施之日起1个月内登记的,减收登记费1000元。 重点安全保卫单位饲养烈性犬、大型犬,每只登记费为2000元,以后每年注册验审费为500元。在本规定实施之日起1个月内登记的,减收登记费500元。 一般限养区内个人饲养小型观赏犬,每只登记费为3000元,以后每年注册验审费为500元;护家犬每只登记费为1000元,以后每年注册验审费为200元。在本规定实施之日起1个月内登记的,减收登记费500元。 医疗、科研单位经批准饲养实验用犬的,免收登记费、注册验审费。 第十一条 准许养犬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下列事项: (一)根据犬类主管部门的通告或书面通知,按期携带牌证和犬只到指定地点接受验审、免疫接种; (二)在准养犬颈部系挂由犬类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犬牌; (三)小型观赏犬在允许出户时间内,必须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大型犬必须圈(栓)养,不得出户; (四)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店、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场、车站、航空港以及其他公共场所; (五)不得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小型出租车、人力三轮车除外); (六)允许携带小型观赏犬出户的时间为19时至次日6时。犬在户外排泄粪便的,携犬人应当立即予以清除; (七)养犬不得侵扰他人的正常生活; (八)犬只宰杀、死亡、失踪的,应当向犬类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九)不得私自繁衍犬只。 第十二条 从事犬类养殖、销售以及开办犬类诊疗所的,须经犬类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犬类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核发《犬类养殖许可证》、《犬类销售许可证》、《犬类诊疗许可证》。 第十三条 销售的犬只,必须具有有效的狂犬病等疾病的检疫、免疫证明。 从外地引进的犬只,须有当地有效的检疫、免疫证明,并经本市农业部门复核认可换发本市《犬类免疫证》后,方可销售。 第十四条 销售者不得向本市无《犬类准购证明》的单位和个人出售犬只。 第十五条 重点限养区内不得设置犬类养殖场。 一般限养区内经犬类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开办的犬类养殖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饮用水水源的距离在1000米以上,与居民居住点距离在500米以上; (二)场舍结构牢固,外墙高度在3米以上; (三)具备冲洗、消毒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设施; (四)配备一定数量的、具有助理兽医师以上职称的兽医人员。 第十六条 开办犬类诊疗所,必须远离公共场所和居民聚居区,拥有一定的场地,具有兽医师以上职称并有从业许可证的兽医人员和必要的诊疗设施。 第十七条 犬只伤人或致人患病的,养犬人应当将被伤者送至卫生防疫部门诊治,依法负担全部医疗费用和赔偿损失,并由犬类主管部门捕杀或没收其犬只,吊销《养犬许可证》,对养犬人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八条 未经批准擅自养犬的,由犬类主管部门没收或者捕杀犬只,对单位养犬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养犬的,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犬类主管部门暂扣犬只,对养犬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吊销《养犬许可证》。 (一)携犬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二)违反规定携犬出户的; (三)养犬侵扰他人正常生活经教育不改的; (四)不按期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的; (五)不按期注册验审,或者私自繁衍犬只的; (六)不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的; (七)重点限养区内,养犬人对犬在户外排泄类便未及时清除的。 第二十条 违反本规定,从事犬类养殖、销售、诊疗的,由市犬类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予以查处,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和犬只,吊销营业执照和许可证,并对责任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责任人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 拒绝、阻挠犬类管理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对遗弃、走失和被没收的犬只,由市犬类主管部门统一处理。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对按照本规定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申请复议、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四条 犬类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收取的登记费、注册验审费、罚没款按规定上交市财政。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军队、武警和公安部门公务用军犬、警犬以及动物园饲养的犬只的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各县(市)的犬类管理,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1989年5月21日市人民**颁布的《杭州市犬类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发布部门:杭州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1995年09月28日 实施日期:1996年01月01日 (地方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