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宠物医院,深圳,宠物医院,肿瘤
深圳,宠物医院,深圳,宠物医院,肿瘤:#金毛送宠物医院洗澡时疑中暑死亡# 5月16日,一名深圳的网友在网络上发布了一个视频称,自己家的金毛狗在送至宠物医院洗澡,被工作人员放在烘干箱中出现中暑现象,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宝贝快好(www.bbwell.cn)小编为你整理了本篇文章,希望能解对你有所帮助!
#金毛送宠物医院洗澡时疑中暑死亡#
5月16日,一名深圳的网友在网络上发布了一个视频称,自己家的金毛狗在送至宠物医院洗澡,被工作人员放在烘干箱中出现中暑现象,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涉事的医院还没有给狗狗的家人一个合理的说法。
据发布视频的女子称,视频中的金毛狗是自己家的狗狗,家人们每两周都会将狗狗带到宠物医院洗澡,可是这一次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5月15日,该网友和家人将狗狗送到了宠物医院洗澡,可几个小时后他们接到医院工作人员的电话称自己家的金毛狗在烘干箱里出现了中暑现象,目前正在抢救。接到消息的家人急忙赶往宠物医院,等到他们赶到的时候看到的是金毛狗倒在地上,工作人员在拿着冰袋对其进行降温。从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烘干箱的大小对于体重有九十斤的金毛狗来说实在过于狭小。
在经过抢救之后,金毛狗的情况稳定了,本以为一切都会好转,可第二天早上金毛狗的情况急转直下,最终抢救无效死亡。狗狗去世后,家人们一边十分悲伤,一边想要知道狗狗为什么会中暑。事后,他们在医院等了一天,警察都来了,也无法拿到监控。该宠物医院的一名医生还称这起事件只是一个意外。但视金毛狗为家人的网友来说这件事不应该是一个“意外”就能轻易掩盖过去的。
目前,我们还不知道这件事的责任在谁,但如果是宠物医院的过错导致金毛狗在洗澡的过程中中暑,进而导致金毛狗死亡的话,那宠物医院就存在违约行为,势必要因此对金毛狗的主人进行赔偿等。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至于赔偿金额的大小,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宠物的相关规定,一般是按照财产损失来进行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近年来,随着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有关宠物的纠纷也增多,对于主人来说,宠物是具有特殊意义的,一旦出现纠纷双方都不好受。
对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评论!#头条#
近日广东深圳,发生一件无语的事,一男子将猫送到宠物医院体检,谁知医院竟给做了绝育,医院拿出2万元和一张价值1.5万的充值卡,作为此事的赔偿,但男子却不答应!
男子说自家这只猫是只挪威森林猫,国内罕见,血统极其珍贵,猫咪的父亲曾在2019年,获得全国猫王的称号,期间还参加过多项世界大赛,取得了很优异的成绩。
这次之所以把猫咪送到宠物医院,只是为了进一步证实猫咪的健康状况,也是为了完成必要的手续。因为男子已经决定,将在近期把它的繁育权转给他人,用来参加比赛和延续血统。
于是这才让他老婆把猫咪送到医院,在向医院说明来由后,工作人员便将猫咪拎走了,随后他们便没多想,待在家里静候佳音。
很快宠物医院便给猫咪完成了相关工作,并通知他们把猫咪接回家,很快两口子就到了医院,然而令他们吃惊的是,宠物医院干了一件奇葩事,在没有自己允许的情况下,竟然给猫咪做了绝育!
面对这个结局,两口子又气又伤心,因为宠物医院这个神奇的操作,直接标志着猫咪的繁育和比赛生涯双双结束!
面对这个突如其来的结局,气愤的两口子二话不说,就去找医院讨要说法,虽然事实就摆在面前,但是医院对此事的态度和做法,实在让他们心寒。
医院刚开始甚至不承认这件事,无奈两口子便报警,经过相关接触后,医院后来虽然承认了,但是对此事却轻描淡写,甚至不认为这是一个失误,只是个误操作,更别说承认男子所说的医疗事故了!
最终宠物医院表示,愿意对男子进行相关赔偿,但是却没对男子进行道歉,想着用几万块钱把此事直接掩盖,但是男子认为医院的这种做法,他们有点接受不了!
这件事中,这家医院虽然是个宠物医院,但毕竟也是医院,医院应该是一个很精细,负责的地方,但是却干出这么不负责任的事,可见日常管理还不够完善,看来这家宠物医院,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了。
另外就像男子说的,医院在处理这件事的过程中,态度还存在一些问题,把男子爱猫无缘无故弄成这样,不但没及时配合处理,而且还不道歉,觉得只要花钱,就能息事宁人,没有设身处地地替顾客着想。
要知道,宠物虽然是个动物,但是有时候主人对它们,可能花费了很大的精力,投入了很深的感情,在主人心里宠物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深圳头条#
深圳真是无奇不有,某些事颠覆你的想象。就拿宠物来说,某处宠物狗被毒死,主人在小区搭灵堂闹事。我的朋友家猫病了,老婆送去宠物医院治疗,打吊针七八百,还要住院两天,花费几千元,夫妻吵了架。
荔枝新闻江苏广电集团荔枝新闻客户端官方账号深圳有一家高端宠物殡仪馆,遗体接送开宝马,善终套餐最高5200元
02:17“想想都觉得残忍!”广东深圳,女子将自家90斤重的金毛送到一家宠物医院洗澡,哪知金毛竟然在宠物医院中暑死亡。女子随后得知,宠物医院给金毛洗完澡塞进了一个狭小的烘干机用38度烘了半个小时之久,质疑宠物医院操作不当,可宠物医院却认为这只是个意外并拒绝提供监控,女子无奈报警求助!
金毛养了4年多了,女子对其的感情可想而知,现在莫名其妙在宠物医院中暑死亡,心情可想而知!
从法律上来讲,金毛女主人将金毛放在宠物医院,让宠物医院为其洗澡,其实双方已经建立委托合同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922条的规定,宠物医院作为受托人应当按照宠物主人的指示处理寄养事务,履行寄养照顾义务。
而如果因宠物医院的过错造成宠物主人损失的,宠物主人理所当然可以要求宠物医院赔偿损失。
但是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换句话说,如果金毛的女主人要想要宠物医院索赔,必须证明宠物医院存在过错才导致金毛死亡。怕也正是这个原因,宠物医院才拒绝提供监控。
那民警都已经介入的情况下,宠物医院还可以拒绝提供监控吗?
答案是可以的,我国根本大法《宪法》第40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那不提供监控,金毛女主人就没有办法了吗?
其实不然,金毛女主人如果想要获取监控,其实可以依法申请法院证据保全。而在申请保全后,宠物医院仍然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的,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可以确定由其承担不利后果,构成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行为的,还可以依法对其进行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责责任。
最后,人非圣人,孰能无过!出现问题,逃避没有意义,只有正视问题,才能解决问题避免事态扩大。
因而在此提醒涉事宠物医院妥善解决此事,要知道,赔钱事小,要是因此失去信誉和口碑,那就麻烦了!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
关注@安律说法
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金毛送宠物医院洗澡时疑中暑死亡#头条热榜
#头号周刊#
为啥安乐死,吃点助消化的药试试,肠胃不好很正常,你要病了不好家人给你安乐死你愿意吗?你是个凶手//@京京0752:之前陪伴了2年的狗狗突然一天不吃东西了,吃什么吐什么,在深圳看了几家宠物医院,花了不少钱,最后我自己受不了煎熬,安乐死,埋在了花园里,此后几个星期都感觉他在桌子底下,不自觉的看下桌子,上床会想叫他,很痛苦,瘦了5斤。
丽水网《丽水日报》旗下账号猫主人花近千元为宠物举行“殡葬”仪式,这样的告别方式你能接受吗?#宠物 #猫 #社会百态 #每个生命都应该被尊重
00:19关于不给民间收养退役警犬事宜,我专门问过深圳警犬基地的警官,答复是:警犬退役后有各种病状,警犬基地医疗条件要比民间收养的医治条件好,针剂、药物成本比市场上宠物医院的治疗费花费低。
坐看云起时7550我家孩子们领养回来的海关退役检疫犬:史宾格、姓名莱恩,雄性,10岁退役,服役期间曾经立功,今天满12周岁。 服役期间高强的工作量导致它四肢关节和肌肉退化乏力,视力、听力和嗅觉也退化的挺厉害,只能慢慢的近距离遛遛,患肾衰竭被抢救回来,大小便半失禁,现在每天带尿不湿,为它打理卫生要花费不少时间,唯一的爱好就是吃 照顾它挺辛苦的,但遇见也是缘分,一家人都喜欢它,甚至戏称它“莱大爷”,在家不用关笼子,严格遵守大夫的嘱咐喂食,没人训斥它,反正我和老伴儿也退休了,照顾好老娘,照看好莱恩,我们一起慢慢养老。
“在医院洗澡死的,还不给监控!”昨天,广东深圳,有网友将自家的金毛犬,送到当地一家宠物医院洗澡,不料几个小时以后,接到医院的电话,说在金毛在烘干箱里中暑了,正在抢救。狗主一家赶到现场,看到金毛倒在地上,全身都湿了,正在灌肠降温。几个小时以后,金毛病情稳定,需要留院观察,家人陪到半夜后回家。不料第二天上午,网友接到电话,说狗在早上6点病情恶化,赶到医院时已经不行了。网友说,自家的狗90多斤,被塞到烘干箱里根本无法动弹。事后,他们在医院等了一天,警察都来了,也无法拿到监控。而这家宠物医院的一位医生说,这是个意外,狗太胖了,走过来时候就有点喘,狗自身有点问题。记者采访时,工作人员说:“从昨天到今天,每隔一分钟就有电话打进来,已经影响到我们正常经营,我们正准备报警。”(信息来源:极目新闻、九派新闻)
这事儿闹的,没养过狗,狗都是专门到宠物医院洗澡的吗?这待遇确实不错啊。
现在狗因为送去洗澡弄去死亡了,因为我国法律中的医疗事故中的患者,针对的都是“自然人”,不包括动物,所以这件事自然上升不到刑事案件上去,只能是民事赔偿的问题。
一、关于责任承担的问题。
现在狗主人将狗送去洗澡,狗主人与宠物医院之间形成服务合同关系,而宠物医院在履行这个服务合同过程中,存在违约,导致宠物狗死亡。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现在狗主人可以选择要求宠物医院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是一项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只要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现在狗主人将狗送去,宠物医院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有义务保证狗的安全,结果却因为烘干造成狗中暑,当然属于违约,赔偿是没有问题的。
而选择侵权的话,狗不属于法律上的患者,因此在侵权赔偿上不能适用医疗损害赔偿的规定,只能适用一般的侵权归责原则。也就是民法典所规定的“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狗主人就需要证明医院在给狗洗澡过程中存在过错,以及狗的死亡是因为宠物医院的过错造成的这两个问题。
当然现在宠物医院也承认狗是在烘干过程中中暑死亡的,那么根据一般生活常理可以认为,狗是因为烘干不当导致的死亡,狗主人无需再举证。如果宠物医院认为狗的死亡与其烘干行为无关,那可能需要宠物医院提供相反的证据。如果不能提供,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不过,无论是违约责任,还是侵权责任,法律都规定受害人一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那么,现在宠物医院提出,狗自身也有点问题,太胖,这个可以减轻他们的赔偿数额吗?
恐怕是有点难度的。
之前最高院的指导性案例,对于自然人遭到侵权时,自身体质因素对损害有参与度时,能否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是有明确规定的,就是不能。
对于宠物类的赔偿问题上,还没有明确规定,但可以参照适用,因为道理是相通的。就是狗虽然胖了,这种胖本身不是一种过错,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可以减少侵权人赔偿数额的法定理由。而且,宠物医院在洗澡时,应当注意到狗本身比较胖,选择一个比较适当的烘干方式。
所以,恐怕宠物需要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关于宠物医院的赔偿范围。
首先,宠物在法律上不具备人的地位,属于财产。
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所以,狗的财产价值只能按照狗死亡时的市场价值进行计算,不可能考虑狗主人为养狗所付出的饲料、打疫苗等成本。
不过,由于宠物对人本身具有一定的人身意义,不能完全等同于普通财产,所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狗主人可以要求宠物医院支付一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最后,随着生活水平的上升,宠物的待遇也水涨船高,相应今后类似的纠纷还会发生,一方面希望狗主人能自己动手的就自己动手,另一方面也希望宠物医院能够加强责任心。毕竟,宠物对不少人已经是一种精神寄托了,一旦出事,麻烦也不小。
你对这件事如何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看法吧!
——
@家子说法 关注我,多学法律少吃亏。
#金毛送宠物医院洗澡时疑中暑死亡#
#深圳# #深圳头条#
头条热榜
声明:本文图片、文字、视频等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本站无法甄别其准确性,建议谨慎参考,本站不对您因参考本文所带来的任何后果负责!本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做删除处理,谢谢。